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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領域

爭議解決

在各種情況下都可能出現爭議:

  • 商業夥伴糾紛
  • 雇主和雇員糾紛
  • 房東和租客糾紛
  • 誹謗
  • 滋擾、侵入和其他鄰里糾紛
  • 其他民事糾紛

如果您捲入任何形式的爭議,我們公司有必要 經驗和技能,以説明您評估您的案件並就以下方面為您提供建議 要採取的後續步驟,以便快速解決問題,並在您的 喜愛。請儘快與我們聯繫,以找到合適的追索權 可供您使用。

爭議類型

調解是一種非正式的爭議解決程式,提交給 獨立、中立的第三方調解員。締約方可以選擇自己的 調解人。

調解使各方有機會討論他們的問題,澄清 誤解,並找到一致的領域或狹隘的問題,而不是 進行訴訟。調解是自願的,通常是調解員 除非雙方同意,否則無權做出具有約束力的決定。

州法院進行調解會議(也稱為“法院糾紛” 決議“),作為其案件管理流程的一部分,收取少量民事費用 屬於國家法院管轄範圍的事項。對於事項 涉及金額超過 250,000.00 美元或超出國家管轄範圍 同意調解的法院、當事人可以使用新加坡的服務 調解中心,費用由雙方按標準支付 費率與索賠金額相稱。

如果您正在考慮使用調解作為解決爭議的方法, 聯繫我們,我們可以為您提供説明。

調解

仲裁是解決雙方爭議的方法 由一個公正的第三方決定,爭執各方同意其決定 遵守。公正的第三方被稱為“仲裁員”,而 決定做出“裁決”。當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同意使用仲裁 在起草階段的協定中包括仲裁條款,或通過 爭議發生後簽署仲裁協定。

與法庭聽證會不同,仲裁聽證會是保密的,並且有 在日期、時間和地點方面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各方可以 還可以選擇自己的仲裁員,這對於涉及高度 技術問題。

越來越多的同意仲裁的當事人選擇使用新加坡 國際仲裁中心,設有仲裁員小組 各個領域的專業知識,以及規定的仲裁規則和程式 論文集。

如果您正在考慮使用仲裁作為解決爭議的方法, 聯繫我們,我們可以為您提供説明。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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